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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險不能貪便宜 小心特殊條款陷阱

       最近,杭州人劉先生開車出了一起事故。可是,當他在清點事故賠償款時,意外發現到手的錢少了。“保險公司明明應該賠我9000元,但我最終拿到的卻是8200元,請問還有800元,到哪去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劉先生,一個電話打給了“汽車路路通”。

         打到卡裡的錢少了800元

       這起糾紛源於上個月,劉先生在市區出的一起事故。當時,劉先生開著自家的小飛度走在秋濤路上,變道時一個不小心,擦倒了從後面超上來的一輛悅動。悅動車頭受損,飛度身上的擦痕,從前保險槓一直延伸到了後門。

       這本來是一起再普通不過的事故。劉先生也是老駕駛員了,他果斷報警、報保險,開始處理事故。由於事故發生前,飛度車正在變道,因此交警判定劉先生負全責。一周後,劉先生修好了車,把自己連同悅動車的理賠資料,一起交到了保險公司。正在劉先生拿到賠償款時,他突然發現了問題——

       “兩輛車的修車款,加起來應該有9000多元。可最終保險公司打到我卡裡的,只有8200多元。”劉先生一下子心急起來了。“按照道理,對於這種事故,保險公司都會全額賠償的。可為什麼賠償款少了800元呢?”他表示。

         問題出在“指定駕駛人”上

       接到劉先生的電話,本報立刻聯系了飛度車的承保公司。一開始,就連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也納悶。因為劉先生這類事故,保險公司十有八九是賠的。可等他一查保單,發現了原因——問題出在“指定駕駛人”這一項目上。

       原來,劉先生家的這輛飛度車,車主是他的太太陳女士。去年在買保險的時候,陳女士為了省錢,比較了多家保險公司,最後選擇了報價最便宜的一家。可她不知道的時候,車險的保費低下去,是有條件的——商業險保單中增加了“指定駕駛人”這一項。這也意味著,一旦車子出了事故,如果司機是這位“指定駕駛人”,保險公司將做全額賠償;可如果司機是別人,那麼保險公司的賠償款就要打9折。

       陳女士在買保險的時候,將自己作為了“指定駕駛人”。可沒過多久,她就把這事忘了。家裡的飛度車,經常是夫妻倆換著開。出事故的時候,駕駛員正好是非“指定駕駛人”的劉先生。由於在事故中,飛度車的損失比較大,9000多元裡8000元是修飛度的(悅動的損失由交強險賠償,不受影響),按照9折算,劉先生拿到的賠償款就少了800元。當初吳女士買保險的時候,大概省了300元。如此算來,這一撞,還多花了500元。

         買車險,不能只貪便宜

       對於賠償款少了800元,劉先生一方直喊“冤枉”。他的太太吳女士說,買保險的時候,銷售員著重跟她介紹了保費的優勢。可對於賠償款可能會打折的事,幾乎就沒提到。簽保險合同的時候,她也是稀裡糊塗寫了名字,沒有注意具體內容。想要維權的時候才發現,白紙黑字已經無法改變了。

       “還好這次事故損失不大,如果車損嚴重,或者出現人傷,保險賠償再一打折,我的損失就更大了。”在非常郁悶的同時,劉先生也感覺萬幸。

       近日,記者采訪了杭城多家保險公司,發現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在商業險中提供了“指定駕駛人”的選項。“指定駕駛人,能夠降低保險公司的理賠成本。對於只有一個司機的家庭來說,選擇這一項,也確實能省錢。前段時間,公司曾經重點推出過這類條款,效果不錯。可我們很快發現,麻煩也不少。不少車主簽完合同,就把這事忘了,把車借給別人,出了險;還有保險業務員為了沖業績,有意無意忽略了免賠條款,引發糾紛。”杭州一家保險公司的負責人表示。

       這位人士表示,除了“指定駕駛人”,機動車商業險中,還有一些類似的特殊款項。選擇它們,確實能夠降低保險費。不過出險的時候,賠償款也容易被打折扣。“所以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需要購買。買保險前,必須仔細閱讀保險合同,將責任免除項牢牢記住,不能只貪便宜。”

         這些特殊條款,也有可能成為陷阱:

       1.投保時約定行駛區域。例如經常在本地開的車,可以把“約定行駛區域”定位杭州市。可是,一旦車子開到上海出了事故,這輛車商業險的賠償款就要打9折。

       2.不足額投保。例如價值10萬元的車,只買8萬元的保險,這樣保險費用只需原來的80%。可是,一旦出險,商業險賠償也按80%計算。

       3.省略一些險種。車損險、三者險、不計免賠、座位險、盜搶險等,都是商業車險的常見險種。這些險種各自功能不同,賠付的范圍也不一樣。舉個例子,如果不投保不計免賠險,出險時要按責任大小加扣賠償款,全責扣20%,主責扣15%,同責扣10%,次責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