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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拋錨小心修車陷阱 修車店小問題大修

  東方網8月26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李先生高速路上車輛拋錨,卻遇到路人幫忙查看修理並拖到附近修車廠。本以為遇上好心人,但實際上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陷阱。修車廠老板張某、嚴某伙同錢某等人在高速路上招攬需要修車的客人,進入修車廠後,小問題進行大修理,以此敲詐勒索。3個月間,騙得75名車主55萬余元。

  近日,青浦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並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張某、嚴某、錢某等人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根據犯罪情節及涉案金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至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不等的刑罰。

  1982年出生的張某在老家學了修車技術後來到上海打工。在打工期間張某認識了同鄉修車工嚴某,嚴某比張某大10歲。在打工期間,兩人發現打工的汽修廠有時會故意將原本只需要小修的車輛偽造成需要大修的情況,以此來賺取更多的錢財。為此,兩人也想依葫蘆畫瓢好好賺一筆。去年3月,在沒有辦理任何執照的情況下兩人開始經營一家汽修廠,雇傭了周某等4人為修理工。兩人與“打拋錨”人員(拖車人員)錢某等6人商量,由錢某等6人分成三組,每天在青浦周邊的幾條高速公路上開車“游蕩”尋找停靠在一邊的事故車輛,並設法將車輛拖入汽修廠維修。雙方約定騙取的修理費用,“打拋錨”人員獲取利潤的四分之三,修理廠獲取四分之一。

  去年3月至6月期間,該團伙用相同的手段先後75次騙取了75名車主錢財。法院最終判決張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5萬元;嚴某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5萬元。“打拋錨”人員錢某等人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分別處罰金5000元。修理工周某等4人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至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不等,處罰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