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首先得從學會使用燈光開始,在使用上,不僅要注意不要把霧燈和大燈一並打開,還要了解如何使用和變換燈光。下面大家一起看看夜間行車如何使用燈光吧!
夜間行車使用燈光安全法規: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2,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3,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4,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如有違反以上行為者,處罰款,並扣分。
夜間行車如何使用燈光
1,夜間會車記得關閉遠光燈
一般情況下城市道路光照條件比較好,夜間打個近光燈就可以了,基本上用不到遠光燈。如果光線不好,司機也可以使用遠光燈。不過在會車時一定要注意關閉遠光燈。
2,暴雨大霧雙閃霧燈都要開
新手們都知道在雨霧天氣要減速慢行,但記得正確使用車燈的卻很少。夏天是暴雨頻發季節,當遇到滂沱大雨或其他能見度極差的天氣時,應及時打開雙閃。
3,示寬燈不該代替近光燈轉向燈:轉向燈是最常用的信號燈,當車輛需要轉向時開啟。要注意的是,開啟轉向燈的時間應在距轉彎路口30米至100米左右時打開,而不是已經到路口了才打開,讓尾隨車輛措手不及造成追尾。大燈:大燈有遠光、近光兩種形式。在市區有路燈的道路上用近光,在無路燈道路或高速公路行駛時開遠光。會車時,應關閉遠光燈換成近光燈。
閃前照燈:作用為警示或打招呼。進出路口或轉向時也應閃前照燈,告訴其他車輛“我來了”。
緊急信號燈(雙閃):車輛發生故障需要臨時停車等緊急情況下使用,在能見度較低的惡劣天氣也應打開雙閃。緊急信號燈與行車安全息息相關,要時常檢查一下是否正常。
尾燈(剎車燈):剎車燈亮起即告訴後面的車輛,正在剎車,注意減速。當你發現前車尾燈亮起時,也要做好減速的准備。
夜行示寬燈(小燈):用在夜間顯示車身寬度和長度。當你從後視鏡看不清楚後邊的時候,就該點亮小燈,特別是下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