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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低頭極易發生事故 2秒車可開出30米

中國江蘇網5月21日訊 相信大家都知道開車喝酒、打電話帶來的危害。“既然接不了電話,那用幾秒鐘時間發條微博、回條微信應該沒事吧?”如今有這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而由於開車時頻頻低頭,這部分人也因此被戲稱為“開車低頭族”。近日有消息稱,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開車時低頭,已經成為不亞於酒後駕駛的“隱形殺手”,可使事故發生的概率增加20多倍。

揚州案例

低頭發短信,撞廢了電動車

“開車時低頭回個微信、短信什麼的,只要幾秒鐘的時間,而且我可以邊看手機邊看前面啊。”如果您抱著這樣的想法,那就錯了。采訪中記者發現,因此出現的事故還真有不少。

5月14日晚8點左右,市民小陳開車回家。住在市一中附近的他,每次回家時都要將車駛入一條小巷子。當晚,他在從文昌中路左轉進入巷子時,恰好朋友發來了一條微信,小陳隨手點了屏幕,邊看著路邊邊回復。誰知一不小心,角度沒把握好,“刺啦”一聲,車輛右側磕上了牆。經鑒定,後視鏡完全脫落,車右側車身刮擦,經濟損失在千元左右。

在此之前,今年4月份念四新村附近發生一起碰擦事故。一輛轎車在進入小路後,由於司機看手機發短信不慎撞倒了前方一位騎車人,對方肘部受傷,電動車後輪報廢。

“低頭族”事故最為典型的案例,莫過於去年12月份網上流傳的一段視頻資料,畫面中一名年輕的金發女郎一手握著方向盤開車,一手在用手機發微博,車上其他人員提醒她注意安全,可這位金發女郎並不以為意。由於視力更多的是在注視手機,沒有注意前面的路況,結果導致嚴重的車禍,金發女郎隕命,其他乘客也嚴重受傷。據媒體報道,美國18歲女孩泰勒邊開車邊發微博,平均90秒發一條,其中一條“邊開車邊發不安全,哈哈!”竟成了她的“絕筆”。數秒後,泰勒的車與一輛油罐車追尾而喪生。

記者探訪

市區不少司機“低頭駕駛”

“你在哪裡?我下班了,來接你吃飯。”昨天上午10時許,記者在大學路上一十字路口處看見,一位正等紅燈的司機正拿著電話和朋友聊天。當綠燈亮起時,司機一手拿著電話一手啟動汽車,向前駛過路口。

隨後,在雙虹橋上記者看見一位女司機,在開車時不斷點擊著手機屏幕,記者騎車跟隨了數百米左右。該車速度不算快,大約每隔兩三秒女子會抬起頭看一下前面,發現沒有狀況後再繼續低頭,一直持續到下個路口處。幸運的是,這輛車在行駛中沒有遇到一個過馬路、橫穿馬路的行人或騎車人,否則很難說駕駛員能否恰好在當時是抬著頭的。

采訪中記者發現,對於開車發微博、打電話,有不少車主都是抱著一種“明知故犯”的態度,似乎都認為自己不會是出事的“那一個”。在記者隨機采訪的10多位車主中,每個人都知道“開車低頭”這些小動作帶來的危害,但有8人均承認平時開車時有過發微信等情況。

數據“說話”

低頭看手機,2秒可行30米左右

此前,根據美國研究人員對100多名卡車司機長達18個月的跟蹤調查發現:司機邊開車邊發短信時,發生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時的23倍,而打電話是2.8倍。

同樣,英國運輸研究實驗室也公布了一組統計數據:駕車時用手機發短信的司機的反應時間會比正常情況慢35%,相比之下,酒後駕車的司機的反應時間慢12%,吸食大麻後駕車的司機的反應時間慢21%。可以說,“開車低頭族”的危害,在某些程度上已完全不亞於人們熟知的“酒駕”、“毒駕”。

有實驗證明,司機低頭看清楚手機上的內容再抬頭,所需的時間大約在2秒左右。這2秒鐘之內能發生什麼呢?記者也請民警進行了分析。

首先,以市區行車為例,在正常狀況(非堵車)時,一般車輛的行駛速度約在50-60碼。50碼時,2秒鐘車輛會行駛27.7米;60碼時則達到了33.3米。來個對比更直觀,33.3米是什麼概念?地球上已知生存過的最大的動物藍鯨,體長大約就是這個數。

再來看高速,一般的家用車,出廠狀態下100碼緊急制動到停下所需要的距離約在40多米,如果再耽擱2秒鐘,車輛會駛出55.5米,總剎車距離就達到了近百米。“這還沒有考慮到車輛的剎車盤、卡鉗、輪胎在磨損後導致剎車距離增加的因素,實際中的距離肯定在百米以上。”民警說。

警方說法

“低頭族”有新手也有老手

“開車時出現這些低頭動作的,不僅有老駕駛員,也有新手。”事故處理民警向記者介紹,無論在高速公路還是普通公路,駕駛所謂的性能再好的車輛,只要開小差等都容易發生車禍。“平時我們也經常遇到類似的事故,但在調查的時候,司機們往往會在第一時間否認。”

警方介紹,老司機由於經驗豐富,往往會忽略“瞬間”所帶來的危險;而駕駛新手以年輕人居多,愛刷微博,遇到緊急情況時又沒有處置經驗,就更容易出現事故了。“我們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時的狀況瞬息萬變,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現象思考

是習慣了?還是制度缺失?

從開車打電話到發微信、刷微博,換個角度可以看出一個現象:手機越來越先進了。

的確,智能手機的出現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生活。手機已經不僅僅是一種通訊工具,更多時候還可以滿足人們娛樂的需要。不過這是否也“慣壞了”一些駕駛員呢?采訪中有市民向記者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既然現在手機這麼先進,那麼可否在其中加入一些安全技術,可以讓司機在開車時暫時發不了信息、上不了網呢?”

此外,記者了解到,對於開車時刷微博的處罰方面似乎也有些難度。我國法律對開車時用手機接打電話的行為,明確規定可對司機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扣2分的處罰。但對刷微博之類玩手機的行為,因法律沒有明文規定,這導致民警在日常處理時不太好定性。“如果司機在開車時頻頻用手機發短信、刷微博等,且有證據可以證明,應屬妨礙安全駕駛行為,也可對其進行處罰,但取證的工作又有不小的難度。”一位民警說。

無論是技術進步還是制度完善,杜絕“開車低頭族”的路還要走。

記者手記(欄題)

非要“嚴刑”改變習慣嗎?

查詢後記者發現,對於“開車低頭族”的集中聲討,較多的出現在去年12月份,而那時正是美國女孩開車發微博出車禍身亡的時間。略有沉寂之後,近期類似的討論似乎又火熱了起來。

縱觀類似酒駕、疲勞駕駛等“危險動作”,似乎都出不了“事故”——“網絡關注”——“再事故”——“出台嚴刑”的怪圈,而這次“開車低頭族”的討論,似乎就差一個大事故來“推向高潮”了。

沒有人願意讀到車毀人亡的消息,也沒人能承受得了事故鑒定書背後那一雙雙哭紅的雙眼。如果你不需要類似的“大事件”來刺激眼球,也不喜歡總是被動的用法律、法規來改變自己的習慣,那麼就從我做起,從今天開始,抬起頭開車吧。記者 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