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了車險之後一定要謹慎對待,及時報案,這樣才能得到最好的保障。千萬不能駕車逃逸,造成進一步的損失。同時也要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以及時得到賠償。保險公司接到客戶的報案後,會及時派出專業人員趕赴出事現場,協助處理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了解事故損失,告知理賠注意事項。
通知書也就是索賠申請書。對於上門報案的,由保險公司的接待人員指導報案人當場填寫,對於其它方式報案的,在事故查勘、核定損失時,由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現場指導填寫。若被保險人是單位的,還需加蓋單位公章。
因保險事故受損或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公司檢驗,確定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費用。若客戶自行修理,保險公司會重新核定甚至拒絕賠償。保險合同規定,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10天內,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的有關必要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