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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使用雙閃燈

什麼時候使用雙閃燈

 

  

  雙閃燈是我們經常會使用到的汽車信號燈之一,全稱為危險報警閃光燈。主要作用是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注意本車發生了特殊情況,讓大家及時避讓。那麼,哪些情況下需要使用雙閃燈呢?下面我就來教大家雙閃燈的使用方法。


  1、臨時停車時


  臨時停車是很多車主最常做的事,也是最容易忽視安全的地方。現實生活中,很多車主臨時停車就是直接往邊上一停,不開雙閃也不放三角警示牌。其實,這是非常危險的一種行為:不開雙閃很難讓其他車輛第一時間發現你,當他發現你時往往已經沒有時間踩剎車了。所以,臨時停車一定要記住:及時開啟“雙閃”。


  2、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時


  車輛一旦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車輛要麼是停在道路中間,要麼就是在緩慢的移車。如果不及時開啟“雙閃”,後面到來的車輛就無法判斷前方車輛情況,尤其是道路車輛比較擁擠的情況下,容易引發連環交通事故。


  另外,發生這種情況時,車主除了要亮起雙閃燈,還要在車輛後方200m左右的地方設立三角反光板,對後面來車作出警示,避免追尾事故的發生。


  3、牽引故障機動車時


  牽引車輛車速較慢,如果後方的車輛不能看出前方是在牽引,誤以為是在正常行駛,可能會長時間跟在後面而不知前方道路其實很暢通,造成交通擁堵,甚至可能追尾。


  4、組成交警部門允許組成的車隊時


  車隊開雙閃我相信大家都看過,最常見的就是婚車隊、車友會活動等。但習以為常的開雙閃是不對的,也不被交警部門允許的,這種行為就是典型的成全自己,惡心別人。除非是交警部門允許組成的車隊,否則不允許開啟雙閃燈。


  5、雨霧天氣時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二)明確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40km/h,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不過需要注意,雨霧天開雙閃雖然是合法但這是一種不合理的行為。因為雨霧天開啟雙閃燈不僅會很刺眼,影響後面駕駛員的視線,而且還屏蔽了轉向燈功能(也有少部分車型有轉向優先功能),讓後面的車輛無法區分哪些前車是靜止的,哪些又是行駛中的,反而增加了安全隱患。所以,如果你不符合上面講的這些條件,請不要打開你的雙閃燈!


  溫馨提醒: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雙閃燈的使用有著非常嚴格的要求,所以小編希望除了出現上述中提到的幾種情況外,車主朋友在行駛過程中一定不要亂開雙閃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