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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常見的10種違法行為

高速公路常見的10種違法行為

 


  1、超速駕駛


  超速駕駛,這兩個是目前國內高速公路上最常見、也是最容易引發惡性事故的交通違法行為。其中超速的危害不言而喻,俗話說十次事故九次快,違法超速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超速影響駕駛人的視覺。駕駛人的視野、動視力(駕駛人在駕車運行中的視力)等會隨車速的變化而變化。時速40公裡時,一般駕駛人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內的物體;時速100公裡時,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內的物體了。超速行駛會使駕駛人視野變窄,視力減弱,對前方突然出現的險情難以有效處置。


  二、超速使制動距離延長。車輛的制動距離主要受車速制約。由於慣性作用,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大,從而增大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三、超速影響車輛操作穩定性。特別是在彎道處,由於離心效應的作用,易使車輛發生側滑或傾斜。在同等條件下,車速提高1倍,其離心效應會增大3倍,過大的離心效應容易使車輛失控,出現側翻。


  2、緊急停車道超車


  本文中提到的這次事故就是由緊急停車道超車引起的。緊急停車道,顧名思義是做“緊急停車”之用。如果從這裡超車很容易與因為拋錨、爆胎等原因停在緊急停車道上的車輛發生追尾,而且由於超車速度都會比較快,非常容易發生死亡事故。


  此外,就算緊急停車道上沒有拋錨車輛停放。但由於這裡經常會用於處理交通事故、或應急維修,很可能有車輛零件散落在路上。如果輪胎高速壓到這些零件,容易造成爆胎,從而發生事故。


  3、緊急停車道停車不放置或未按規定放置三角警示牌


  三角警示牌的作用相當於有一個警察在你車後給你疏導交通,讓後車遠離你,提高你的安全系數。防止追撞!按照要求三角警示牌應放在車後100-150米的距離。


  4、慢車占據超車道 右側超車


  這又是高速公路的一大頑症。在高速公路上主車道、超車道劃分明確,但很多駕駛員喜歡長時間在超車道上行駛,甚至是慢速行駛,逼迫後車只能從右側主車道超越。


  由於中國是“左駕”,駕駛員對左側的觀察和感知都會好於右側。因此右側超車的行為很難讓被超越車輛發現,從而容易引發事故。

 


  5、變道不打轉向燈


  變道不打轉向燈,這個不管在城市道路還是高速公路都很常見。最大的危害就是對後車無法起到提醒作用,從而埋下事故隱患。


  6、未保持合理車距


  一般乘用車從100km/h開始制動到完全將車輛剎停需要40-45米左右的距離,這還不算駕駛員的預判斷和反應時間。100km/h的車速,也就是每秒跑27.8米,因此算上預判斷和反應時間,高速公路安全車距建議保持200米可謂非常有道理。


  7、匝道口停車滯留


  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匝道停留、休息、找路甚至等人的大有人在。這樣的行為不但會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通行,還會妨礙主路上車輛的正常行駛,甚至引發交通事故。


  8、高速出口倒車


  高速出口倒車,這種糊塗司機雖然不多,但絕對是標准的“自殺式襲擊”。一旦發生事故,不但給自己,特別是給後車會帶來極大的危害!這個不算自殺式襲擊算什麼?


  9、雨雪天氣行車、高速進入山洞不開車燈


  高速公路上進入隧道或山洞前都會有明顯的提醒標識,要求大家打開車燈。不過很多車主會對其置若罔聞,覺得隧道內照明夠了開不開燈都一樣。其實不然,進入隧道由於光線發生變化,人眼需要一個適應過程。此時開車燈,最主要的作用是提醒後車、注意車距,而非為自己照路!


  10、疲勞駕駛/大不良駕駛姿勢


  疲勞駕駛也是高速行車安全的“定時炸彈”。雖然疲勞駕駛常發生在大貨車或者長途車司機身上,感覺和普通車主關系不大。但事實並非這樣,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每開車2小時需要休息至少15分鐘。


  因為,你在意識上可能覺得還不累,且尚未出現平凡打哈欠或者犯困,但肌體已經開始疲勞,人的動作和反應都會變得相對遲緩,駕駛姿勢可能更為放松,精神集中度也會下降。如果此時發生意外情況,你緊急處理速度會變慢,甚至發生事故。因此,我建議大家最起碼每2小時停一次休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