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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車常識

高速公路行車常識

 

  一、高速公路的組成部分

  高速公路是全封閉、全立交、控制出入口,設有中央分隔帶及多種安全、管理、服務設施,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公路。高速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帶、行車道、路肩、加速車道、減速車道、上坡車道、跨路橋、匝道、外環和內環、入口和出口等組成部分;行車道又分為內側車道(亦稱超車道)和外側車道。

  二、不准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

  根據《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的規定,非機動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牽引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裡的機動車不准進入高速公路。另在實習期的駕駛員不准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人不准進入高 速公路。

  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前的注意事項

  1.注意收聽天氣預報和交通廣播信息。

  2.檢查所駕車輛的技術狀況: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後視鏡等設備是否正常。

  3.為了防止因燃料、冷卻水和機油不足而造成停車,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須對車輛進行下列檢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卻裝置是否漏水;冷卻水是否充足;散熱器蓋是否擰緊;發動機油量是否合適;風扇皮帶的松緊是否適度,有無損傷;輪胎的氣壓是否合適;輪胎胎冠花紋是否符合標准,有否破裂和割傷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4.檢查貨物裝載狀況。高速行駛時貨物易滾落、飛散,因此,貨物的捆扎應平衡、牢固。

  5.隨車攜帶“故障車警告標志牌”等停車顯示器材。

  6.安排好行車計劃。長時間連續高速行車是危險的,要制訂有適當休息的行車計劃。

  7.配備滅火器。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的注意事項

  1.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起點時,應當盡快將時速提高到50公裡以上;從匝道入口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在加速車道上提高車速,駛入主車道時,不得妨礙已在主車道行駛的車輛,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2.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汽車駕駛員和前排乘坐人應系好安全帶。駕駛員不得打電話,不得用耳機聽錄音機。貨車除駕駛室和車廂經核准設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載人。乘車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車外拋棄物品。二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准載人。

  3.車輛通行時,應當在行車道上行駛。小型客車在中間行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等在右邊行車道上行駛。摩托車在最右側車道上行駛。

  4.車輛行駛中不能任意變更車道,需要變更車道或者超越前車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後再變更車道。超車時只允許使用相鄰的車道。駛入超車道的車輛在超車後,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不得長時間占用超車道。車輛不得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

  5.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50公裡,最高時速不得高於110公裡;但遇有限速交通標志所示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遵守交通標志或者標記的規定。

  6.高速行駛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盤,遇有大風時,方向盤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謹慎駕駛,特別是在遂道和開鑿的山路出口處,要注意側風使方向盤偏斜。

  7.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車、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轉彎;不得進行試車和駕駛教練,不得在匝道上超車、停車。

  8.車輛載運危險物品,或者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車輛裝載規定的,須經主管公安機關批准,按指定路線、時間、車道、速度行駛。

  9.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同一車道的後車與前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行車間距。時速為100公裡時,行車間距為100米以上;時速為70公裡時,行車間距為70米以上。遇大風、雨、雪、霧天或者路面結冰時,應當減速行駛。

  五、遇有低能見度氣象情況時的注意事項

  1.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200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裡;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2.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裡;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3.能見度小於100米大於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裡;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4.能見度小於50米時,車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此時已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按規定開啟有關燈光,駛離霧區,時速不得超過20公裡。

  六、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該向後續車輛發出危險信號,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需同時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司機和乘車人必須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緊急停車帶內,並在肇事車後100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牌”,立即通過緊急電話報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監控室,簡要敘述以下內容:事故地點、時間、狀態(碰撞、翻車、燃燒等)、規模及人員傷亡情況。與此同時,其他人員應該采取措施,救護傷員,保護現場。如有需要立即送醫院救治的傷員,可向過往車輛發出求救信號,但不能試圖強行攔截車輛求助或自行在行車道上搶救傷者。

  七、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怎麼辦

  1.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因故障等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右側路肩上,並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在車身後10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牌”,夜間還須同時開啟示寬燈和尾燈,以引起後續車輛駕駛員的充分注意。

  2.在行車道、加速車道、減速車道等車道上,因故障不能行駛時,應迅速用就近的緊急電話或其他通信設備呼叫清障車和報告交警,盡快將車輛移離高速公路。如有可能,可掛一檔或二檔,使用電池帶動發動機,將車移動到緊急停車帶或右側路肩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後,人員要離開汽車,站到波紋鋼護欄以外的路肩上或其他安全地帶避險。

  3.需要清除滾落、飛散在高速公路上的貨物時,要使用緊急電話請求有關部門協助清理。

  八、車輛駛出高速公路的注意事項

 

  1.車輛駛離高速公路時,應當按出口預告標志進入與出口相接的車道減速行駛;從匝道駛離高速公路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入減速車道,然後經匝道駛離。若錯過出口,必須繼續向前行駛,直到下個出口才能駛離。

  2.從高速公路進入普通公路時,要迅速采取普通公路的駕駛方法,按相應的規定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