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愛車網,本站為你提供汽車維修,汽車保養,及精彩的汽車評測.
 愛車網 >> 用車寶典 >> 保養養護 >> 保養常識 >> 汽車保養“裡、外”究竟差多少?

汽車保養“裡、外”究竟差多少?

  “在4s店保養,還是在普通汽修店保養?”這可能是許多車主在車輛質保期內都會擔心,卻又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因為買車時,大多數車主都會被4s店告知:不在4s店按時保養,會被4s店視為自動放棄質保。那麼,4s店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要求?而4s店和普通汽修店提供的保養服務又有多大差別呢?

  “保養捆綁質保”是4s店通行做法

  市民趙女士前不久剛剛買了一輛新車。提車時,4s店銷售人員熱情的提醒她記得5000公裡回店做免費首保,同時意味深長的提示道:車輛有3年或6萬公裡的質保期,在此期間車輛除易損件外的質量問題都可以到4s店免費維修和更換。但前提是,趙女士須在4s店有定期保養記錄。

  對此,趙女士產生了疑問:難道不在4s店做保養,車輛出現質量問題,4s店就不保修了嗎?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該4s店售後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新車在保修期內,必須在4s店保養,才能享受質保。“這是廠家的規定,不是4s店的規定。”理由是,假如車主在4s店外保養,操作流程是否規范、配件是否合格都不好說,一旦出現問題4s店不好鑒別。

  詢問多家4s店後,記者發現,幾乎所有4s店都要求車主在保質期內必須進站保養,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質保。而在多個品牌的汽車保養手冊中,廠商都有類似規定:“車主保養手冊加蓋公章、保養維修信息輸入電腦後,質保才能延續,到外面的修理廠做保養,就屬於脫保。”

  “表面上看,4s店這種做法是出於對車主負責的好意,但聯系到4s店保養高昂的價格,就不得不讓人懷疑4s店的用意。”趙女士說,現在誰都知道保養維修是4s店的主要收入來源,這種將保養與質保捆綁的做法有點“綁架”消費者的意思。

  “裡面”和“外面”差價近一半

  不知不覺中,“外面”這個詞成了相對4s店而存在的一個概念,即除4s店外的其他汽修店。兩者相互對立,卻是車主保養維修的僅有的兩種途徑。那“外面”到底是個什麼情況?與“裡面”又有多大差別呢?

  記者走訪了樂山幾家較大的4s店和汽修店後,最明顯的感覺便是,“外面”和“裡面”在價格上差別很大。以20萬元的轎車一次綜合保養為例,4s店的價格最少也要1400元,保養項目主要包括更換機油、機油濾清器、四輪平衡、清洗液、螺絲等輔料,再加上整車油、電、水檢查等。而普通汽修店同樣的保養項目價格卻僅為800元左右,幾乎差了一半。

  保養差價來自哪裡?

  對於同樣的項目近一半的差價,曾在4s店有多年機修經驗的維修技師張宏告訴記者,差價主要來自配件價格、工時費和檢查清洗項目。

  “4s店的配件標榜原廠出品,但其實汽車生產廠家是不生產配件的,所謂‘原廠’是指汽車生產廠家認可的質量達標的配件廠家的產品,而4s店要經過中轉庫采購配件,進價本來就較高,4s店再賣給車主還要加上合理利潤,所以裝到車主車上時已經經過幾次轉手。但有渠道的汽修店可以直接從配件廠家拿貨,省去中間環節,所以成本更低。”張宏告訴記者,“嘉實多0w-40在4s店賣550元一桶,普通汽修店一般賣450元一桶;4s店賣120元的機油濾清器在普通汽修店也只賣70元左右;而像更換率較高的水泵,4s店賣1200元一個,普通汽修店也只需要500元左右。”

  “此外,4s店綜合保養的工時費為500元至800元,普通汽修店為120元至200元。”張宏說,在常規保養的基礎上,4s店還會給車輛進行許多檢查項目,推薦各種清洗劑、燃油添加劑等,對於不懂車的車主來說,又無形中增加了保養支出。“4s店維修技師的收入,首先是看產值,而不是看解決了多少疑難雜症。”

  “裡”“外”實力仍有差距

  另據記者了解,目前4s店和普通汽修店在硬件和軟件兩方面的實力上,確實還存在明顯差距。硬件上,資金更為雄厚的4s店肯定占據了絕對優勢;軟件上,服務的體貼程度也比普通汽修店優越不少。但隨著越來越多經過專業培訓的優秀維修技師跳出4s店自立門戶,僅就保養成本和質量比而言,4s店已經沒有明顯優勢。

  而且與定價更為自由,靠保養維修質量招攬回頭客為生的普通汽修店相比,4s店偏高且刻板的價格,以及繁瑣的操作流程,某種程度上反而造成了“船大難掉頭”的尴尬局面。

  脫保不保修”欠缺法律依據

  對於“不在4s店按時保養,會被4s店視為自動放棄質保”這個問題,四川正心律師事務所律師秦順章表示,首先這不是誰專業不專業的問題,只要具備資質的修理廠都可以保養維修。如果4s店認為其他修理廠的保養對汽車質量產生了影響,應當提供證據支撐其主張。

  按照“汽車新三包法”,銷售者如果能夠舉證證明消費者的行為導致的質量問題,可以免責。否則,銷售者不能僅憑猜測和估計,拒絕承擔三包政策的責任。

  日前,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也支持了秦順章律師的觀點:《意見》要求汽車生產及其授權銷售、維修企業不得限制、干預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企業和維修服務,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