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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業務指南

機動車業務指南

機動車注冊登記

1、辦理注冊登記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來歷憑證(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第四聯注冊登記聯);

(4)國產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5)機動車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免稅憑證;

(6)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聯原件;

(7)檢驗合格有效的機動車輛檢測單(免檢車型除外);

(8)發動機車架號的拓印膜;

(9)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檢測—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收費—選號、發牌—照像—發證

3、提示

(1)請車主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前來辦理;

(2)請您自留合格證、車輛購置附加稅附聯的復印件,以備相關部門存檔;

(3)沒收的走私機動車注冊登記日期為該車的出廠日期;

機動車轉入登記

1、辦理轉入登記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檔案;

(4)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發動機車架號的拓印膜;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檢測)—收費—選號、發牌—照像–發證

機動車轉移登記

1、辦理轉移登記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轉移登記申請表》;

(2)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來歷憑證;

(4)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屬於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提交機動車號牌;

(5)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6)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提供的其他證明、憑證;

(8)發動機車架號的拓印膜;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收費 --

(管轄區內)選號(跨區)、發牌--照像--發證

(遷出管轄區)提檔

3、提示

(1)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先補領後方可辦理轉移登記;

(2)機動車來歷憑證,其中二手車交易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出具的調撥證明必須是原件;

(3)《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二手車賣方應當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者處置權。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確認賣方的身份證明,車輛的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保險單、交納稅費憑證等。 車管所轉移登記只是事後登記,不包括確定其所有權;

(4)請您自留原行駛證、來歷憑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年,以備相關部門存檔;

(5)遷出管轄區的請妥善保管好車輛檔案、登記證書,並於90日內到遷入地車管所申請車輛轉入。

機動車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登記項變更(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

1、機動車所有人登記項變更包括: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址在轄區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身份證明名稱、號碼。

2、辦理機動車所有人登記項變更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3)登記項變更的相關文件、資料或證明及復印件;

(4)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屬於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提交機動車號牌;

(5)發動機車架號的拓印膜;

3、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收費--選號(跨區)、發牌--照像--發證

(二)機動車所有人變更

1、辦理機動車所有人變更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為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或者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居民戶口薄》及復印件;

(4)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屬於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應當提交車輛號牌;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收費--選號(跨區)、發牌--照像--發證

(三)車輛登記項變更

1、車輛登記項變更包括:變更使用性質;改變車身顏色;變更發動機;變更車身/車架;變更整車。

2、辦理車輛登記項的變更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屬於辦理變更車身顏色、更換車身/車架的,應提交《准予變更通知單》;

(5)申請事項發生變更的證明;

(6)屬於變更車身/車架、發動機的,還需提交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車身/車架、發動機的來歷憑證、拓印膜;

3、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收費照像—發證

(四)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

1、辦理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提交機動車號牌;

(4)發動機車架號的拓印膜;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收費--提檔

3、提示

請妥善保管好車輛檔案、登記證書,並於90日內到住所地車管所申請車輛轉入。

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

1、辦理補領、換領號牌,需提供下列資料: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所有人應提交未全部滅失、丟失或者損壞的部分號牌;

(4)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單位車輛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補領、換領機動車行駛證,需提供下列資料: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所有人應提交未全部滅失、丟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行駛證;

(4)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單位車輛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辦理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需提供下列資料: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發動機車架號的拓印膜;

(4)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需提交原機動車登記證書;

4、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檢驗(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收費—照像(補領、換領行駛證)—牌證管理崗

5、提示

(1)辦理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必須由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件前來辦理,不得代理;

(2)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的需公告作廢,憑報樣、登報發票辦理;

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

(一)抵押登記

1、辦理抵押登記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

(3)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及副本(需經公證處公證);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6)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收費——發證

(二)注銷抵押登記

1、辦理注銷抵押登記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4)解除抵押的有關證明;

(5)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發證

機動車注銷登記

1、辦理注銷登記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

(3)《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

(4)機動車滅失證明;

(5)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無法在登記地交售報廢車的,還應提交《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及報廢地車輛管理所出具異地解體證明和解體後的照片;

(6)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叫號——受理——牌證管理崗

3、提示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的,需公告作廢。

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

1、辦理核發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機動車來歷憑證;

(3)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聯原件;

(5)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收費——牌證管理崗

3、提示

試驗車號牌申領按此資料、流程辦理,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

停駛、復駛、檔案更正

(一)停駛登記

1、辦理停駛登記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4)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牌證管理崗——領取停駛證明

(二)復駛登記

1、機動車所有人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3)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咨詢台整理材料—牌證管理崗—-領取原號牌和行駛證

(三)檔案更正

1、機動車所有人需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行駛證;

(2)屬於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提交機動車號牌;

(3)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

2、辦理程序

受理——檔案管理崗

補發、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1、機動車所有人需提交下列資料:

(1)行駛證;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聯原件;

(3)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檢測— 受理——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3、提示

(1)請於行駛證副證上簽注的時間按時辦理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以保障車輛的正常行駛;

(2)機動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未處理完

必的,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委托檢驗地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受委托檢驗地車管所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一)委托檢驗地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1、辦理委托檢驗地核發檢驗合格標志需提交下列資料:

(1)行駛證;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聯原件;

(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委托申請書;

2、辦理程序

受理——發證

(二)受委托檢驗地車管所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1、辦理受委托檢驗地核發檢驗合格標志需提交下列資料:

(1)行駛證;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聯原件;

(3)《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及回執;

(4)《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5)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程序

檢測—受理—發證

(三)提示

大型載客汽車和涉及道路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機動車,不得委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查封、解除查封

A、辦理查封、解除查封需下列資料: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其它行政執法部門的公函;

(2)經辦人的工作證明。

B、辦理程序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其它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持上述資料在車管所檔案管理崗辦理查封/解除查封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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