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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221、216車型ESP損壞

故障現象:

車輛靜止時,組合儀表中顯示信息“ESP損壞,去特許服務中心修理”或“BAS損壞,去特許服務中心修理”。

故障診斷:

接通點火開關後或在車輛靜止而發動機仍在運轉的情況下,電控車輛穩定行駛系統ESP警告燈(黃色三角)閃爍,且變速器不能從P檔移出、車輛無法自動上鎖。有時在點火開關接通且車輛靜止時,約2分鐘後,在組合儀表A1(K1)中顯示260km/h的車速,分裡程表和總裡程表都在向上計數。ESP控制單元(ESP-SG)(N47-5)中出現下列代碼5102、5112、5122、5132,或者在自適應制動器ABR控制單元中出現故障代碼組合5995,並在變速器控制單元N15/3中出現故障代碼組合722(在幾乎相同的行駛裡程+/-16km和相同的車速時生成故障代碼)。可能原因,ESP控制單元識別到一個不可信的車輪速度傳感器信號。

處理措施:

① 升級ESP控制單元軟件版本號;② 更換所有4個車輪速度傳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