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愛車網,本站為你提供汽車維修,汽車保養,及精彩的汽車評測.
 愛車網 >> 汽車互動 >> 汽車百科 >> 汽車知識 >> 4S店改裝捷達音響致自燃 被判賠償4萬余元

4S店改裝捷達音響致自燃 被判賠償4萬余元

  本報訊(記者孫思娅)車主陳某的捷達車自燃,他將一汽大眾公司和4S店良鄉萬達工貿有限公司(下稱萬達公司)告上法庭索賠7萬余元。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認定萬達公司和車主共同擔責,判決4S店賠償4萬余元。

  陳某起訴稱,他花7萬余元從萬達公司買了一輛捷達車。去年5月1日,捷達車在通州區台湖鎮馬莊村西自燃,經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是駕駛室儀表板處電氣線路短路。陳某認為,該車質量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導致自燃,起訴4S店和一汽大眾索賠7萬余元。萬達公司認為陳某提起的訴訟性質有錯。而一汽大眾稱,該公司生產的車輛都經過嚴格檢查,並簽發了合格證交付用戶。一審法院查明,陳某在車上加裝了兩個外置喇叭,並曾在4S店進行維修。陳某不顧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提示和警告,仍私自加裝音響,應承擔一定責任。同時4S店曾對該車進行維修,應對車的安全運行提供保障,因此也應承擔一定責任。法院因此判決萬達公司賠償陳某4萬余元。萬達公司上訴後,市一中院判決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