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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車燈用處謹記:雨天駕駛別當“車燈盲”

各類車燈用處謹記:雨天駕駛別當“車燈盲”

 

 

 

在天氣情況不太理想的情況下,開車出行更要注意交通安全。但根據一項調查顯示:在暴雨天、霧天等能見度低的天氣,懂得正確使用霧燈、雙閃燈等警示的司機不足五成。文/圖 鄧莉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車燈盲”是如何上路的:

起步,不打轉向燈,直接並進干道,害得後面的車一個急剎停住。遇到紅燈,這輛車剛准備停下,突然發現隔壁車道的隊伍短一些,一打方向盤就切了過去。

半路,突然想起自己沒煙了,看到路邊一個小賣店,燈也沒打就急剎停在路邊。

天黑,打開了車燈,為了自己看得更清楚,又特意調成遠光燈。無論是會車還是超車,全部都用遠光燈“晃”別人。駛上高速,半路,下起了暴雨,黑壓壓的路上,霧燈不打,雙閃警示不打,依然猛踩油門往前沖。

車子忽然遇到了故障,停在路邊後,開始打電話找救援車,既沒有開雙閃警示,也沒有豎警示牌……

也許以上這些不文明駕駛行為只會讓你一笑置之,實際上這些被稱為“車燈盲”的行為卻有超過60%的司機常犯。

不正確用車燈將罰百元

很多司機都知道在雨霧天氣要減速慢行,但記得正確使用車燈的司機卻很少。記者留意到,尤其是在南方地區的夏天,正是暴雨頻發季節,當遇到滂沱大雨能見度極差的天氣時,能及時打開霧燈、雙閃的司機不到50%。

雨霧天不正確打開車燈,既看不清前方車輛,也會因能見度低而造成視線問題,給其他行駛車輛帶來麻煩,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提示大家:按照規定,司機在夜間或者遇風、雨、雪、霧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除了要開啟示廓燈外,還要開啟後位燈和霧燈。如果司機在雨霧天不正確打開車燈行駛的話,將有可能會被以“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條款被處以100元的罰款。

暴雨天要打開雙閃燈

當暴雨天氣下,能見度不到10米的時候,建議司機打開雙閃燈(即俗稱的危險報警閃光燈),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這樣能有效提示周圍車輛留意到自身所駕駛的車輛和注意車距,同時也能有效防止暴雨天發生的追尾車禍。據交警介紹,在暴雨天氣發生追尾事故的車輛當中,2/3在行進中沒有打雙閃燈。

對於車燈的正常使用方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也有明確規定。根據交警部門相關人士介紹,雙閃燈作為一種信號,能起到提示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注意本車發生了特殊情況的作用,除了在霧天、車輛發生故障、臨時停車等情況下,當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小於100米的氣象條件時,同樣應當使用。對於廣州等華南地區來說,滂沱暴雨時,尤其要留意正確開啟雙閃燈。

各類車燈用處謹記

車燈被認為是“汽車的表情”,不同的車燈代表的是不同的意義,所以使用時要額外留意。

轉向燈:這是最常用的信號燈。當車輛需要轉向時開啟,開啟轉向燈的時間應在距轉彎路口30米至100米左右時打開。

遠光燈:晚上,視線不明時我們需要打開車輛的前照燈,即俗稱的“開大燈”。需要提醒的是,當車輛行駛至燈光明亮的城市(圖片 參數)街道或會車時,應關閉遠光燈換成近光燈。否則,會閃花對面車輛司機的“眼”,給雙方帶來安全隱患。

閃爍的燈光:作用警示或打招呼。如果開著遠光燈在路上行駛,對面的車輛向你閃前照燈,這表示你已經讓它覺得不適,這時就應及時換成近光燈。當你進出路口或轉向時也應閃前照燈,可以告訴其他車輛“我來了”。

緊急信號燈:建議車主未出現緊急情況也不要長時間使用緊急信號燈,使用後要注意車內聲音提示及時關閉(雙閃),緊急信號燈要時常檢查一下是否正常。

夜行示寬燈:俗稱“小燈”,用來在夜間顯示車身寬度和長度,有不少車主忽視其照明作用,但是也有很多司機用示寬燈代替近光燈在黑暗中行車,這是錯誤的。

尾燈:當亮起剎車燈時,即告訴後面的車輛,離自己的車“遠點”。當你發現前車尾燈亮起時,也要做好減速的准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