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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5米剎車基本停不住 專家稱停不住就過

       針對“闖黃燈”的爭議仍在繼續。昨天,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公布一組“根據公開的歷史數據整理”得到的數據,稱時速哪怕在20公裡,離線5米時黃燈亮則100%闖黃燈;如果提前8秒預警,或可保證安全。

         數據發布

       離停止線5米時變黃燈時速20公裡仍停不住

       昨天上午10點多,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在其官方微博上,用圖表的方式發布了一組數據。數據稱,7組司機按時速80到20公裡限速行駛,發現黃燈踩剎車到制動力完全發揮,平均反應時間近1秒,剎車距離結果為:以7組司機按80到20公裡限速行駛,距離5米時,全部車輛都會闖黃燈;距離10米時,只有車速最低的一輛車能停住;距離20米時,車速較低的3輛車可以停住;40米時,車速較低的5輛車能停住;50米時,車速較低的6輛車能停住,但時速80公裡的車仍然會闖黃燈。

       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最後得出結論:“烏龜不會闖黃燈,但汽車完全照章行駛也難以避免闖燈”。但該微博同時指出,如果“提前8秒預警可保安全,但有關部門說不會這麼做”。這顯然是針對北京市交管局有關“不裝這種落後的倒計時裝置”的說法。

       針對這組數據的來源,該微博私信回應記者稱“目前不接受記者采訪”,但表示這組數據是根據公開的歷史數據整理得到的,並不是“隨便捏造”的。

         專家說法

        “停不住就過,不會被罰”

       昨晚,交通管理專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丁立民就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發布的數據表示,流傳的所謂“實驗”數據,是一種工程計算,和實際駕駛是兩碼事,實際駕駛過程中無論哪種情況下本身就要保持安全距離。

       丁立民表示,大家對“闖黃燈”規定的初衷應該沒有異議,始終在糾結的無非就是“闖黃燈”會被記6分,實際上搶或者闖都反映了一種主觀故意,比如到了路口見黃燈一腳油門通過的就是有主觀故意的搶燈行為。如果不是這種踩油門搶行行為的話,到了路口見黃燈真的已經來不及剎車,就不用停車,駛過路口不會受到交管部門的處罰,這條規定不是為了讓司機在黃燈前通過急剎車的方式來停車,它針對的是能停不停的車輛,因為這種行為對交通秩序的危害非常大。

       丁立民說,違反信號燈的行為危害很大,所以“闖黃燈”的規定也是對公共秩序的保護,而目前大家還不適應“闖黃燈”的規定,對此也不用緊張,到了路口見黃燈本著“能停就停,停不了就過去”的原則駛過路口,不需要急剎車。作為交通參與者,也應該擔當起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丁立民說,其實,交管部門對於搶行的行為,在技術上會有一個證據審核過程,而且即使受了處罰,司機還有申述權利。“法律規定要嚴格,但執法講究證據。”

         公眾點評

         過路口減速慢行是王道

       針對DCCI的數據,有網友表示,“過路口20公裡的速度都能撞死人,還測試80公裡的?”還有人舉例說,在美國很多州,過十字路口時必須停車,路口就應該減速慢行。

       中華工商時報副總編輯劉杉在微博中表示,“過路口時減速行駛,20公裡時速就沒問題。很多人習慣快速駛過路口,危險性很大,先減速慢行吧。”網友“qiqi1983”則表示,“與其一路看綠燈揣摩何時變黃燈,不如綠燈變黃燈前閃爍幾秒提請注意更易操作些。”

       網友“她總是很忙”在微博中稱,討論闖黃,實際論的是行車道德與駕駛技術。公安部用了個詞叫“集中精力”,聽著簡單實則是技術派。車是載命的,那些說踩不住的,我都不愛跟他們說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