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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露車險理賠背後保險詐騙黑幕

  進修車廠的車怎會在大街出交通事故?原來,修車工與保險員聯手“做現場”!

  養車怎麼越養越傷?原來,修車廠暗中設下圈套,“兩方受損三方受益”騙保!

  給車子買了保險,可車子的損傷還夠不上保險公司的理賠標准怎麼辦?“把車子開到保險公司維修廠,修車的哐一錘子砸下去,損傷程度就達標了!”李先生和谷小姐沒想到,這個流傳甚廣的“歪招”,真的落到了自己的頭上———送到維修廠保養的車,竟然被修車廠開上街去“制造”出交通事故!

  行內人揭開車險理賠騙保黑幕:修車廠設圈套和保險員聯手“騙保”! 日漸增多的“保險小額詐騙”事件,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關注。

  1、發生在修車廠的“交通事故”

  “不這樣,哪裡來活兒,怎麼養這麼一大幫人?”

  李先生打算利用周末自駕出游,出游前李先生告訴保險員,車子有點小刮小蹭,希望能將車子開到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廠做做保養。“沒問題”,保險員很是爽快。

  將車開到維修廠後,李先生將自己的行車證、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保險卡等證件留下,放心離去。可是,兩天後,李先生的同事在同一家維修廠修車時發現李先生的車被撞得慘不忍睹。李先生聞訊趕到維修廠,發現短短數日間,愛車真的是面目全非。

  “送來的時候,車子只是小刮小蹭,怎麼幾天時間保險前槓和前翼子板被撞得變形?連大燈也碎了?”李先生找維修廠要個說法。這時李先生又震驚地發現,自己的車行駛記錄一向良好,突然多出張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細查才得知,原來李先生的車送到維修廠後,被維修工開上路面,開行了100多公裡後,與一輛同在這間保險公司承保的小客車相撞。經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海珠大隊的執勤交警認定,小客車為肇事方,負責兩車的維修費用。

  “車子送到維修廠做做保養,怎麼會被人開上路面,還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怎麼會賠?”李先生又是心疼又是憤怒。

  “反正維修費又不用你們出,全部由保險公司買單!”維修廠負責人依然振振有詞。“這個行業大家都這樣做,不這樣,哪裡來那麼多活兒,怎麼養這麼一大幫人”?

  2、新車送修為何舊傷變新傷? 修車工與保險員竟聯手“做現場”

  與李先生的遭遇類似,谷小姐花30多萬元買來的新車也遇到這樣的不良修車廠。

  谷小姐的新車10月底上牌,車身價35萬元,保險費花了1萬多元。谷小姐的車在路上發生刮蹭,後尾箱被刮傷。“這個傷很小,1000來塊錢就可以修好”,車廠師傅給谷小姐報了個價。想想自己花1萬多元買了車險,李小姐於是通知保險員,把車開進了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廠。

  然而,當天晚上,谷小姐接到GPS指揮中心工作人員的電話,稱自己的車正被人“非法操作”。“如果開車的人沒有輸入GPS密碼,這個系統就會報警,莫非修車廠把車開出去了?”當晚12點多,谷小姐和朋友趕到車廠後,發現自己的車舊傷未去又添新傷,車身後部被嚴重撞壞。經查問,維修工承認當晚將車開出,與保險公司的一位業務員聯手“做現場”:兩人在路上將車撞壞後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查勘。

  谷小姐非常氣憤:“這種行為實在是惡劣!要不是我的車上裝了智能系統,怎會知道我的車被用來騙保?說不定,很多人的車都被維修廠和保險員這樣串謀起來騙過保,到頭來還沒有發現!”

  3、車險理賠“連環套”黑幕多多 設下四大陷阱,“維修費”這樣搞到

  車險理賠陷阱多,遭遇車險理賠陷阱怎麼辦?記者采訪相關人士,了解鮮為人知的幕後,也探得行內人傳授的幾招應對之策———

  陷阱一:定損金額“關系”搞定

  定損金額常常是車主和保險公司爭議的焦點。車輛出險後,如果車主對定損金額不滿意,通常定損員會給車主承諾:如果你覺得定損金額不足以修好車,那修理店是可以給你拆檢的,到時候維修費修到多少就賠多少。

  這個時候,車主要特別當心。很常見的情況是,車主簽名後,來到保險公司推薦的汽修店裡,發現原來修理工和保險公司的人都是有“關系”的。這時,修理工多半會告訴你拆檢後車沒多大毛病,本來要換的配件,為了省錢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

  應對:面對這種情況,車主要拒絕在定損單上簽字,並且強烈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去維修。

  陷阱二:少報維修項目

  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站進行查勘定損時,如果車主對自己的車受傷程度觀察不仔細,保險公司定損員很有可能會少報一些維修項目,拉低賠償金。

  應對:車主在保險公司定損之前要仔細檢查一下車子的受損部位,以免被保險公司故意忽略。

  陷阱三:配件更換“做手腳”

  即使定損點為4S店,車主也不能掉以輕心。如果定損4S店主修的不是出險車輛的品牌,當然也不會儲備這輛出險車輛的零配件。很常見的情況是去采購一些非原廠生產的便宜配件給保戶的車輛裝上。

  應對:消費者應該盡量在本品牌的4S店裡購買保險,出險後就在該4S店維修,這樣至少可以保障配件為正廠件。

  陷阱四:“回扣”做誘餌

  保險公司為了讓車主到他們推薦的維修店去維修,另一個撒手锏就是給“回扣”。所謂的“回扣”是:如果出險車輛正常的定損金額應該為10000元,為了省錢,保險公司會推薦車主到指定的維修店去維修,使用價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損金額可以降到5000元。為了讓車主心甘情願到推薦的維修店修車,保險公司和維修點雙方會商量給車主2000元的賠償金作為誘餌。收了2000元的“損失費”,以後愛車因維修質量的隱患再出現問題,車主也只能忍氣吞聲了。而保險公司不僅能省下幾千元,又不會有官司纏身。

  應對:買家沒有賣家精。車主莫為蠅頭小利與定損員或維修廠私下交易。

  4、法律界看法 “保險詐騙”令人憂,如何約束要研究

  對於李先生和谷小姐遭遇車險理賠圈套,廣東人民時代律師事務所邢律師分析,“這是典型的兩方受損三方受益的保險詐騙行為:保險公司、車主受損而修理廠、負責制造撞車事故的修理工、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受益”。但在對案情分析的過程中,邢律師驚爆另外一“邊緣”問題:小額保險詐騙令人憂心。

  邢律師介紹,我國直到1995年《保險法》出台後,“保險詐騙罪”這個罪名才真正成立。1997年《刑法》修訂時,《刑法》第198條對“保險詐騙罪”作出了詳細界定。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通過法律手段,對保險詐騙特別是小額詐騙進行懲治有些困難”,邢律師說:“一是,保險詐騙往往是多方串謀,被發現的難度比較大;二是,法律上對保險詐騙罪的量刑較高,以1萬元為起點。也就是說,1萬元金額以下的可疑‘保險詐騙’從法律上來說還夠不上‘保險詐騙罪’的罪名”。所以,經常會有些修車廠在1萬元以下做手腳,這點在車險上表現比較突出。從法律上來說,這樣一些小額詐騙行為如何約束是一個新課題。”

  5、業界說法 “保險詐騙”要嚴懲

  對這類“騙保”行為,保險公司本身又是怎麼看的呢?記者采訪了廣東兩家保險公司及廣東保監局。

  “第二次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人保廣東分公司:李先生和谷小姐遭受的第二次損失,保險公司肯定是不賠的。如果修理廠向保險公司買了“修理廠責任險”,那麼修理廠是可以找保險公司賠的。不僅如此,對於第一次的損失,保險公司也是按章辦事。如果按照理賠要求,必須有“事故簽定書”、有“第一現場”,而車主方面無法提供,保險公司肯定也會拒賠的。

  華安保險廣東分公司:李先生和谷小姐的遭遇是典型的保險詐騙,如果發現,保險公司肯定會嚴懲。今年以來,華安在規范車險理賠上,已經著手對內部人員進行了整頓。

  廣東約一成車險索賠屬於欺詐

  廣東保監局相關人士透露:廣東目前估計約有10%的車險索賠屬於欺詐!據了解,2005年前10個月,廣東車險賠款約為32.4億元,平均每天車險賠款超過1000萬元以上。

  另據透露,2005年1-10月,廣東全省(不含深圳市,下同)保費收入315.58億元,同比增長12.36%。與此同時,前10個月,廣東財產險賠付支出50.05億元,同比增長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