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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專家告訴你車險怎麼上才能更保險

       近日,記者采訪了魏雙明交通顧問公司的魏雙明先生。這位代理過近3000起交通事故賠償和保險索賠糾紛的專家,給車主們提出了幾點意見,供車主們參考。

         選擇有資質的銷售商

       買了新車以後,車主可以通過很多渠道上保險。常見的一是通過汽車銷售商來上保險;二是車主直接選擇保險公司投保。

       現在很多汽車銷售點都設有代辦汽車牌照和保險的代辦點,車主只要交納一定的代理費就可以通過他們來給新車上保險。選擇汽車銷售商代辦保險雖然省事,但也要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一定要看該汽車銷售商是否有保險代辦資質。如果沒有,最好不要讓他們代辦,以免出現麻煩甚至上當受騙。

       二是要跟代辦員問清車輛保險都有哪些險種,自己要上哪些險種,保費是多少。魏先生自己就曾吃過這樣的虧。幾年前,魏先生買了一輛桑塔納小客車,當時找的是保險代理。辦理保險的時候那個代理人跟魏先生說給他上了全險。可巧的是,車沒開一個月就被偷了。魏先生找到自己的保險單一看,沒有上盜搶險!沒辦法,魏先生只能自認倒霉。

       所以,在選擇保險代辦的時候,一定要向代辦員說清自己的要求。

         兩個主險一定要上

       在選擇車輛保險險種的時候,魏先生建議有兩個主險一定要上。一是車損險,二是第三者責任險。這兩個險種是車主在出事故以後,人和車的損失能夠得到賠償的基本保證。

       另外,有兩個附加險魏先生建議車主最好要上。一個是盜搶險,另一個是不計免賠險。盜搶險可以保證一旦車輛被盜或被搶,車主的損失能夠得到賠償。

       現在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上都有一個免賠率,車主在事故中付全部責任的,保險公司免賠20%,主要責任的免賠15%,同等責任的免賠10%,次要責任的免賠5%。為了讓自己承擔的經濟賠償減少到最少,車主最好再花100多元錢買一個不計免賠險,這樣無論車主在事故中承擔多大的責任,保險公司都會向車主支付全部的保費。

         保費不是越高越好

       一些車主擔心自己開車萬一出了事故,要承擔沉重的經濟賠償,有人在投保時會選擇高額的保費。但車輛的出險率實際上是很低的,這樣相當一部分車主還是花了“冤枉錢”。

       鑒於此,魏先生建議車主不要盲目地超額投保,要根據自己車的實際價格來投保。新車投保時要根據新車的實際價格+購置附加費+內裝飾費用的總和,來確定該投哪個檔位的保費。以一輛實際價格是12萬元的車為例,其要繳納的購置附加費假設為1萬元,車主裝飾新車用了1.5萬元,那麼在選擇投保檔位的時候要以14.5萬元為投保標的來投保。

       如果是舊車,建議車主到舊車市場或通過網絡來尋價。根據該車的市場實際價值來投保。

         看清限制性的規定

       在一些保險條款中,往往有一些限制性的規定。投保人要看清這些規定,以免出事後造成麻煩。

       比如對於修車問題,各家保險公司都會有這樣的規定:車主到其名下指定的專修廠去修理。這時,車主要特別注意,這家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是不是你的車型的專修廠。一些車主在索賠時經常會碰到這樣的問題,車主在自己車的專修廠修好了車,然後拿著收據到保險公司索賠,結果保險公司確定的車損與修車費用出入很大,這時在索賠時就會出現糾紛。

       魏先生建議車主最好是把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作為你汽車的專修廠,這樣才能保證車主的權利,減少索賠時不必要的爭議。

         不要忘記索要條款

       今年魏先生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給自己的車上保險時發現,保險合同與以前有了很大變化。以前的保單正面是合同,背面是保險條款。現在保單和條款是分開的。在簽訂保險合同的時候,業務員只給魏先生一張合同沒有給保險條款。魏先生剛開始簽合同的時候也沒有發現,直到回到家才發現只有保險單沒有保險條款。

       保險條款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簽訂保險合同的時候,車主一定要跟業務員索要,並看清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以便自己在索賠時有據可依。因為保險公司會不定期地對條款進行修改,如果車主不知道自己當初簽訂的條款到底是怎麼規定的,很可能在索賠的時候吃虧。

       魏先生特別強調,對於不懂的條款內容,應要求保險公司做出明確解釋,並將解釋內容形成文字作為合同附件,成為履行合同和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對於簽約前保險業務員只提供產品說明書,不出示保險合同、保險費率及其他相關資料的,消費者應拒絕購買。

         問清保險理賠程序

       選擇保險公司,關鍵是看其理賠渠道是否暢通。因此,在簽訂保險合同之前,一定要向保險業務員問清公司的理賠程序。什麼情況下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報案、報案期限是多長時間等問題都要問清楚。

       在魏先生代理的一些保險索賠糾紛中,經常會遇到車主因沒有即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而遭到拒賠的情況。為了避免這些問題,車主一般要在發生交通事故的48小時之內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可以直接撥打保險報警電話,也可以直接到保險公司報警。

       有些車主錯誤地認為,只要報案了什麼時候到保險公司理賠都行,這樣就容易錯過理賠時限,遭到拒賠。

       在事故處理完以後,一般要在3個月之內帶著相關票據,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免賠條款一定看清

       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定要看清合同中規定的免賠條款。尤其是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險中的免賠條款。一定要讓保險業務員講清免賠的幾種情況,做到心裡有數。

       另外,還要向保險業務員問清辦理理賠手續的地點。因為有些保險公司大事故和輕微事故的理賠地點是不一樣的。車主一定要問清楚,以免跑冤枉路。

       魏雙明提醒車主,保險領域涉及的問題專業性強、內容龐雜,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研究條款內容,比較保險費率的高低,切忌礙於情面盲目簽約。

       另外,與保險合同密切相關的其他文件,如《保戶理賠須知》、保險公司理賠規定等都是出險後理賠的重要依據,在簽訂保險合同前必須提供並作明確說明。如保險公司事前未提供,則其責任免除的條款對消費者不產生約束力,保險公司不能據此減輕保險責任。

         核對保單的真實性

       最後,即使是保險合同簽訂以後也不是完事大吉了。一定要打電話核對一下所簽保單的真實性。

       魏先生說,在以往手寫合同中經常出現假保單的情況。在保險行業裡叫“埋單”或“欺單”。一些沒有信用的業務員或者代理機構,收了錢以後不給保戶遞交保險單,結果在理賠的時候出現保險公司裡沒有該保戶保單的情況。這樣就使車主的利益受到嚴重的損害。

       雖然現在是機打單子,“埋單”或“欺單”的情況已很少出現,但保戶還是要多加小心為好。最好在收到保單以後,打保險公司的咨詢電話向工作人員核對一下保單號是否真實。如果出現問題,要及時向保險公司或者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