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愛車網,本站為你提供汽車維修,汽車保養,及精彩的汽車評測.
 愛車網 >> 用車寶典 >> 汽車保險 >> 定損價差高 車險十賠九不足能否避免

定損價差高 車險十賠九不足能否避免

       在車險理賠中有句流傳久遠的話:十賠九不足,而近日央視的一則報道更是把事情推向了風口浪尖:南京某公司的一輛商務車在爆胎事故之後理賠的過程中,安邦保險定損5820元,而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車輛的損失為30500元,後者是前者的5.24倍!

       在什麼情況下,車險理賠會出現明顯賠付不足的情況,車主在車險消費時要怎麼樣才能得到足額的賠款呢?這個話題引起了車主的熱切討論。

       三種情況會出現“賠付不足”

       南都記者采訪獲悉,在為老舊車輛定損時保險公司容易與車主產生矛盾,對於一些車輛使用年限較長的車輛,其車輛殘值有限,而一旦發生需要更換幾個零部件的事故,那麼維修費用可能就超過車輛的殘值。比如歐寶威達在中國有很多車齡超過15年的車,這種車的車損保額約為5萬元,但是殘值也就2萬多元,而其大燈等零部件的價格超過3000元,如果車輛發生意外要更換幾個零部件的話,零部件費用就超過車輛殘值了。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希望車主使用拆解件(即二手零部件)或者副廠配件,而車主則覺得應該更換新的配件,雙方會出現爭執。

       此外,高檔車的定損過程也會出現類似問題,由於高檔車的零部件、工時費比行業平均標准高出一大截,因此事故的維修費用要比其他車型貴好幾倍,其保費與修車費用不成比例。因此保險公司對待這種車型有兩種處理方式,如果是按車輛價格來收取保費,那麼車輛發生問題後則需要到4S店以外的地方維修,如果車主選擇在車行修理則需補一定的差額;而一旦客戶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支付一筆附加保費,發生意外後車輛可以在車行修車,並得到全額賠付。在實際理賠中,經常會出現車主沒有與保險公司進行特別約定,但是卻希望能夠在4S店免費修車的情況。

       而在重大事故的定損中,保險公司與車行也會給出不同的定價方案,兩者之間也容易出現糾紛。“我的車輛去年發生重大意外,車行定損價為5.2萬元,保險公司認為一些關鍵零部件車行應該給予更大的折扣,因此給出的維修價為4.6萬元,經過協商後,車行將價格調為4.8萬元,保險公司卻不願意讓步。後來我只有自己掏2000元才把事情解決了。”提起這個事情,車主黃先生還有氣,覺得是自己花了一筆不明不白的錢。在去年的水浸車理賠中,出現不少這種類似案例。車主夾在中間成了“受氣包”。

       訴訟是有效而費時費力的解決方式

       在前面兩種案例中,如果保險公司在簽訂合同前能夠盡到告知義務,那麼很多的糾紛就不會發生。小高告訴南都記者,保險公司內部對於老舊車輛、豪華車的投保都有規定,其中,老舊車輛的維修傾向於選擇二手配件或者副廠產品,而豪華車如果不增加保費,則無法在4S店享受到免費維修。這些在合同中會進行特別約定,但是在簽訂合同時,部分代理人員故意忽略了這些細節,影響了車主的知情權,從而在理賠過程中發生了眾多不愉快的事情。

       對於央視報道裡提到的案例,平保財險、太保財險兩個公司的查勘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單憑兩份定價單很難說明問題出在保險公司一方,保險公司定的是車輛損失中公司應該賠付的零部件材料與工時費的價格,而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的是車輛應該更新、修復的維修費用,雙方的定損范圍可能存在差異,加上目前市場上零部件的價格不夠統一,因此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在重大案件的定損過程中,車行與保險公司的定損出現價差的原因多樣化。有時是因為車行的定價偏高,有時則因為保險公司的折扣要求不合理。對於類似央視報道所提到的情況,保險查勘人員告訴南都記者,一般來說,車行與車主、保險公司都會進行協商,在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車主可向法院提出訴訟,法庭重新核定後判定哪個維修方案更加合理。假如法院認為兩個方案都不合理,會指定專業的物價鑒定評估公司、物價局的評估部門等第三方進行鑒定,相關的鑒定費由敗訴方支付。

       但是曾經在美國與中國都經營過維修店的維修師傅李橋告訴南都記者,這種方式非常費時費力。在美國,各州政府下面都有一個部門叫汽車維修局,消費者一旦感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就可以向汽車維修局投訴,這個部門工作人員經過調查之後可以做出判斷,使消費者的損失得到合理賠償。過程相對簡單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