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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壞習慣”上路難安全 交警以案析法

  上周,本報刊登《幾個“小毛病”容易出大事》一文,引起不少市民關注。該文見報後,不少市民撥打熱線電話表示,其實在駕駛過程中,還有很多壞習慣也很危險。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交管部門專家、經驗豐富的交警幫您解析哪些壞習慣可能會威脅您的生命。

  行人跨護欄司機心打戰

  提起“中國式過馬路”的方式,除了闖紅燈之外,恐怕行人橫跨護欄、有天橋而偏穿隔離帶的情況,是最讓駕駛人頭疼的。

  目擊:天橋在眼前依舊跨護欄

  在快速路與滿江道交口附近的路面上,不時有行人從魯山道方向橫穿隔離帶往快速路對面走去,一中年男子一路小跑上了快速路,一輛藍色轎車趕緊剎車躲避。幾分鐘後,另一中年男子推著自行車從隔離帶跨過來,也上了快速路。其實,在距離人們經常橫穿的“缺口”不到100米的地方,就有一處過街天橋。

  專家提醒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在今年10月份全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的通報中,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市總死亡人數的25.64%。不可否認的是,其中有不少人是因為橫跨護欄、橫穿隔離帶而遭遇意外的。

  交警提示

  交警表示,行人突然橫跨護欄、隔離帶容易對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造成干擾,駕駛人遇橫穿道路的行人不得不緊急采取制動措施,一輛車減速就會影響後車的行駛,進而造成整條道路車流的行進速度,造成壓車、交通擁阻。其次,更為重要的是,車輛避讓行人時並不能確保百分之百及時有效制動,一旦車輛速度過快來不及減速、剎車,容易造成人車交通事故。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48條明確規定,嚴禁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十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駕駛的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也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第89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轉彎不打燈後車易剮蹭

  轉向燈是車輛轉彎或變道時提示燈,可示意後車,但有的駕駛人圖省事變道不打轉向燈,有的還打開左側轉向燈卻向右邊行車,著實令後方車輛納悶。

  目擊:不打轉向燈成常態

  12月4日11:00,昆緯路勝利路交口短短10分鐘,由南向北車126輛,其中80輛車至少變一次車道,變道時開啟轉向燈不超過15輛。11:21,金鐘河大街王串場一號路交口,沿金鐘河大街由西向東車輛有序排隊等候,號牌為津E13 的出租車沒打轉向燈突然從右轉車道插進直行車道,因前後車空隙小,車頭三分之二在線內車尾甩到線外,右轉車紛紛繞行,隨後5分鐘約有10輛車變換車道未開轉向燈。

  記者調查

  不久前,剛考取駕照的鄭女士遇剮蹭交通事故,原因是前方右車道車沒打轉向燈突然變道,沖到前面一時手忙腳亂,不小心蹭到護欄。鄭女士說,學車時曾多次因變更車道忘打轉向燈遭教練教訓,可實際駕車發現大部分駕駛人變更車道都不打轉向燈。新車蹭護欄讓鄭女士心疼不已,慶幸的是當時前方車輛不多,該車變道後快速離開,可是如果那輛車速度慢些,不開轉向燈很有可能就造成鄭女士的車輛與方面車輛追尾。

  市民趙先生認為,想起剛考取駕照時的交通事故,就因變更車道沒開轉向燈致後車追尾,從那就養成了變道必開轉向燈的習慣。

  隨機采訪8位駕駛人,只有2位表示變更車道或轉彎時開轉向燈,其他人均表示“想不起來”或“沒必要”。

  交警提示

  交管部門介紹,不文明行車帶來直接後果就是交通事故或致人傷亡。據統計,機動車追尾、剮蹭等交通事故有30%是由隨意變更車道引發。交管部門表示,隨意變更車道是常見交通違法,占用轉彎車道直行、變更車道不提前開啟轉向燈等均屬交通違法。

  高速路倒車 高風險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速公路通行規定要求,高速公路禁止逆行、倒車和違章停車,但有的駕駛人為省時省錢省事,冒險在高速公路主線倒車不顧自身和他人安全。

  案例:錯過樞紐主線倒車

  2011年9月9日19:40,陳某駕駛奔馳車從杭甬高速公路往杭州口子下高速,因路線不熟悉過了杭州彭埠和德勝兩個口後,看距離後面德勝出口只有不到1公裡就在車道主線倒車,因技術不好倒得歪七扭八。巡邏交警發現後拉響警報預警並喊話要求向前行駛,當事人不聽勸阻仍倒車,後警車將其頂在後面,無路可走才停止危險行為。

  有媒體報道,杭州2009年至今高速公路主線倒車交通違法就有100多起,每起都險象環生。

  專家提醒

  高速公路因選擇錯誤讓車輛處於幾種情形,一是行車道或超車道,二是硬路肩上剛過出口,有的已過出口、叉口幾十米或幾百米,當車輛駕駛人發現方向選擇錯誤會馬上在硬路肩停車並倒回所需方向位置,有的甚至就在行車道或超車道緊急停車,倒回到能進入所需方向位置,這樣就給後車帶來危險,正常車輛很難判斷駕駛意圖,很少會意識到你在倒車,追尾、碰撞就會發生,甚至連環追尾、碰撞等。

  交警提示

  交管部門表示,市民駕車進入高速公路必須要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其次,出行准備時要了解駕車目的地途經道路,從哪個進口上高速公路,從哪個出口下高速公路,從哪個叉口到達你所需方向都要有預案,做到心中明白不慌。高速公路距離每個出口、叉口2000米、1000米、500米都有醒目方向指示標志,選擇所需出口後要預先選擇好車道,減速行駛,提早開啟轉向燈,安全駛向出口或叉口。再則,如方向判斷失誤,駛過所需出口或叉口要冷靜沉著,千萬不能停車、倒車、掉頭、逆行,要繼續前行,選擇下個出口下高速公路再返回所需出口,這樣無非就是多行數千米路,但是贏得安全,與己與人都是雙贏。

  爆胎成交通事故第一大殺手

  案例一:輪胎曬爆炸9乘客受重傷

  去年7月11日12:30,浙江同三高速公路平蒼段發生爆胎交通事故,前往泰順客運班車行至距蒼南城關出口一公裡處爆胎翻車。當時正值中午,天氣正熱,經陽光曝曬輪胎突然爆炸,當時駕駛人有意識把方向盡量往右打,客車還是撞上高速公路護欄而翻車,車上乘客9人受重傷。

  案例二:超載輪胎爆炸後車遭殃

  去年7月16日,山東臨商公路核載20噸大型拖拉機載大量木屑在山東臨商公路莘縣段行駛時,因超載嚴重兩個右後輪胎爆炸,致貨物傾撒一地,就在貨物傾撒時後面開來紅色桑塔納車,從天而降木屑毫不留情地將車埋在下面,桑塔納車受損嚴重,受輕傷駕駛人打開車窗爬出。

  據公安部交管部門資料顯示,我國高速公路70%至80%交通事故為輪胎氣壓引起,46%為爆胎,爆胎引發重大交通事故占總數的35%;美國交通事故為輪胎氣壓引發比例高達80%。引發爆胎原因比例為,輪胎氣壓過高占20%,輪胎氣壓不足占57%,其他占23%,行車時速160公裡以上爆胎死亡率近100%,爆胎是目前汽車交通事故第一大殺手。

  交警提示:出行前檢查輪胎好習慣避免危險

  據從事20多年交警工作的陳警官介紹,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爆胎的原因很多,但是最主要的有三種。其一是輪胎漏氣,輪胎因鐵釘或尖銳物刺扎致漏氣進而引起爆胎;二是氣壓過高,因汽車高速行駛輪胎溫度升高,氣壓隨之升高,輪胎變形,胎體彈性降低,汽車受動負荷也增大,如遇沖擊會爆胎;三是輪胎氣壓不足,當車時速超過120公裡,輪胎氣壓不足易致胎體諧振動引發諧振力,如輪胎不結實或已有傷就易爆胎。氣壓不足使輪胎下沉量增大,急轉彎易胎壁著地,而胎壁為輪胎最薄弱部分,胎壁也會致爆胎。車輛缺氣行駛時,隨胎壓下降,輪胎與地面摩擦成倍增加,胎溫急劇升高,輪胎變軟,強度急劇下降,如車輛高速行駛狀態就可能爆胎;如車輛低速行駛也會對輪胎造成嚴重傷害,這種傷害潛伏期長隱蔽性大,危害更不忽視,還為高速行車埋下爆胎隱患。

  其實,看似爆胎對於出行危害很大,可是這種潛在危險完全可以避免,避免的主要方式就是駕駛人良好的駕車出行習慣。駕駛人一定要注意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檢測輪胎氣壓,特別是在冬季或夏季等天氣多變的季節。出行前勤檢查輪胎,通過目測觀察輪胎花紋深度,胎面、胎壁等有沒有損傷裂紋,如果發現問題,一定及時更換或修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