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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理賠難破解有妙招 車主盡量摸清條款

         “免現場”有條件

       吳先生有次倒車把後保險槓磕了,他記得所購買的車險裡“一年有一次主責免現場的使用權利”,於是直接把車送廠維修。但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到達修理廠後卻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險,‘免現場’必須是前3次出險才能使用”。吳先生當場愣住了,“我買保險的時候你們怎麼沒有強調?”

       專家解答:保險條款復雜,一般市民很難吃透,電話車險更是難以讓車主深入了解各種細則,風險較大,購買時要格外當心。值得注意的是,電話車險提供的折扣並不比保險代理人低多少,而保險代理人能為購買方提供相應的服務,例如上門收取材料給予辦理理賠手續,建議車主盡量選擇“線下交易”,以免因小失大。

         汽車被撞不一定獲全賠

       林先生把車輛停在住宅小區停車場,第二日取車時發現車被撞了,肇事車跑了。保險公司表示只能賠70%,要自負30%。換了一個大燈總成和保險槓,加上工時費共2980元,僅自費部分就要近千元。鄧先生表示質疑:“買汽車保險就是為了規避風險,第三者責任險、無計免賠都買了,為何不能給予全賠?”

       專家解答:該事故的全部損失本來應該由肇事車主來承擔。但車輛被撞,無法找到肇事者,車主只能獲得70%的車險賠償,另外30%需由車主自行承擔。這是車險中很常見的一個條款。需要注意的還有,機動車手續不全、故意或偽造事故、酒後或駕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車輛被盜期間等情況均不能獲得賠償。

        車輛小刮小碰不出保為妙

       梁先生在路上行駛時,不小心撞上了前面的車,所幸當時車流較大行車緩慢,兩車“傷勢”並不嚴重,前車後槓和後車前槓均未變形。交警到達現場後判定為梁先生全責,並開具了“事故責任認定單”,要求梁先生負責兩車的維修費用。保險勘查人員到場後,極力說服兩車主私了,不要出保險。經過多方協商,在梁先生“極力”要求下,保險公司終於給予理賠。梁先生的疑惑在於“我購買汽車保險就是把經濟損失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為何出保如此困難?”

       專家解答:購買汽車保險一般可以打折,如果當年沒有出險,下一年的保費折扣就會越低,最低能打到7折。但如果保期內出過險,下一年的保費則沒有任何折扣,原價埋單,比如一份汽車保險按5000元計算,如果當年沒有出保,下一年普遍能打到8折,可節省1000元。因此,車輛在使用中出現小刮小碰,維修費用不高,一般會建議車主自行處理,不要使用汽車保險,以免增加下一年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