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愛車網,本站為你提供汽車維修,汽車保養,及精彩的汽車評測.
 愛車網 >> 用車寶典 >> 汽車保險 >> 最高院新規引爭議 酒駕撞人保險要賠償

最高院新規引爭議 酒駕撞人保險要賠償

       “酒駕、毒駕、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而導致人身傷害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責任范圍內賠償並向被保險人追償。”上周三,最高人民法院一則《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引發了強烈反響。

       之前,一旦涉及到酒駕,無論是交強險還是商業險,都是不賠的。而最高法院的新規,實際上將“酒駕”劃出了“絕對免賠”的范疇。新規一出,立刻在網絡上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認為,這有縱容酒駕之嫌。不過,在不少保險、法律界人士來看,從保護受害者的角度,新規也有它的道理。

        網友批:

         這樣的新規,不要也罷

       昨天,記者在微博上搜索“酒駕、新規”的關鍵詞,得到了2.1萬多條結果。

       “這是個什麼法?醉駕也能得到保障了?”網友潇湘綠竹林在微博上評論道。

       “這是在鼓勵那些酒駕的人嘛?法律跟你說,盡情酒駕吧,出事了有保險賠償呢!”網友歐陽盆栽表示。

       也有網友直截了當表示:不同意。“酒駕必須自己負責,都成年人了。”網友LV八只空腳說。

       記者注意到,最高法院公布新規後,各大保險公司的官方微博都在第一時間發出了消息。從網友的評論來看,多數持反對態度。

         律師議:

         將最大程度保護受害者

       《交強險條例》第22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要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但是上述情況中造成的 “受害人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那麼,最高法院對於“酒駕”新解釋,真正用意究竟在哪裡?是否真的會縱容酒駕呢?記者也咨詢了法律界人士。“對於最高法院的新解釋,很多人可能誤解了。”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方圓認為,目前對於酒駕行為的制裁,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刑事上的,例如拘役、判刑;二是行政上的,例如扣分、吊銷駕照等;三是經濟上的,例如罰款,其中也包括“保險免賠”。“新解釋盡管改變了經濟制裁方式,但對於酒駕者最主要的威懾力:刑事懲罰還在。因此,我不認為這會縱容酒駕。”

       方律師認為,最高法院之所以增加新的司法解釋,主要出於保護受害者的角度考慮。“一旦酒駕傷人後,肇事者拿不出錢,很可能耽誤受害者寶貴的治療時間。如果這時候保險公司能賠償一部分費用,情況可能就大不相同了。”

       浙江國聖律師事務所律師唐雲雁認為,即使交強險不再“拒賠”酒駕,它的賠償總額也限定為12.2萬元(包括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萬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萬元),數額遠小於大部分商業三者險的金額,但這可能成為受害者的“救命錢”。“當初設立交強險的初衷,就是保護無辜的第三方受害者。既然如此,新規是符合交強險精神的。”

       另外律師們認為,新規雖然讓交強險不再對酒駕“免賠”,但依然保留了保險公司對於肇事者時候追償的權力。“因此,對於酒駕者來說,新規不會對法律的威懾力產生大的影響。”

        保險說:

         交強險應該不會漲

       新規出台後,也引發了車主的擔心——交強險不再對酒駕“免賠”,勢必引發保險公司成本的增加。那麼,交強險會不會因此而漲價呢?記者也咨詢了杭州數家保險公司車險部負責人。

       “事實上,從我們公司交強險賠付的案例來看,其中涉及酒駕的,比重已經很低了。”杭州一家保險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嚴打酒駕以來,我們接到與酒駕有關的保險報案,已經下降了50%以上。因此,今後哪怕每一起酒駕,交強險都賠,也不會帶來太大的成本壓力。所以我認為,新規執行之後,交強險漲價的可能性並不大。”

       另一家保險公司車險部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杭州范圍內,之前保險公司其實已經按照新規的精神在做了。“如果肇事者賠不起,那麼受害者勢必會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會進行調解,一般的結果都是保險公司賠償。因此,新規其實是把現實情況制度化了。”他也認為,接下來交強險保費“應該不會漲”。